推动我国钢铁工业率先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
2018-01-04 11:24 中国冶金报社 系统管理员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指出,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作为国民经济重要的基础产业,我国钢铁工业拥有全球最全、最完整的产业体系和最新、最先进的技术装备。2018年是贯彻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钢铁工业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动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提高全要素生产率,率先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为国民经济转向高质量发展做出贡献。
坚持去产能,巩固和扩大化解过剩产能成果
多年来,产能严重过剩是导致钢铁行业利润大幅下滑,企业普遍经营困难的重要原因,是制约钢铁行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的突出矛盾。党的十八大以来,钢铁行业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下大力气去产能,化解过剩产能取得重大进展,2016年和2017年分别完成了6500万吨和5000万吨的去产能任务,特别是2017年上半年全面出清1.4亿吨“地条钢”,极大地改善了钢铁行业供求关系,产能利用率明显提高,行业效益显著好转,市场秩序得到规范,很大程度上扭转了“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废钢资源得到有效利用,出口秩序明显改善,钢铁行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明显提高,一些由于各种原因长期亏损的钢铁企业也实现了扭亏为盈。2017年1月~10月份,全国生铁、粗钢和钢材(含重复材)产量分别增长2.73%、6.14%和1.11%,钢协会员企业销售利润率为4.41%。
保持和扩大当前钢铁行业的良好发展态势,必须坚持去产能,特别是要做到四个“防止”。一要防止“地条钢”死灰复燃。要切实加强对已拆除设备的“地条钢”企业的监管;设立举报平台,加强监督;明确地方相关部门责任,强化追责。二要防止“僵尸企业”僵而不死。要将处置“僵尸企业”作为化解过剩产能的“牛鼻子”,实施分类处置,通过兼并重组、破产重整、市场出清等方式加快“僵尸企业”整体退出。三要防止新建项目扩大产能。所有新建项目都要实施产能置换,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环境敏感地区按不低于1∶1.25的比例实施减量置换。四要防止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不达标的企业违规生产。要通过综合施策,确保全面完成“十三五”期间化解钢铁行业过剩产能任务,促进钢铁行业供求关系根本好转,为实现高质量发展创造条件。
在去产能工作中,要坚持依法依规,实现两个具有重大意义的转变。一是实现工作方式由主要依靠行政手段,向综合运用法律法规、经济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转变,建立市场化、法治化、常态化的工作推进机制。二是实现违规产能界定标准由主要依靠装备规模、工艺技术标准,向主要依靠能耗、环保、质量、安全、技术等综合标准转变。要严格执法,违法必究,对违规产能划定“红线”,倒逼不符合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以及相关标准要求的产能退出,引导钢铁企业向环境保护要发展空间,向能源节约要发展效益,向质量品牌要发展市场,向安全生产要发展保障,向工艺技术要发展基础,促进钢铁行业走上健康可持续发展道路。要通过完善奖励政策,畅通退出渠道,引导企业通过主动压减、兼并重组、转型转产、国际产能合作等方式退出部分产能。同时,要落实各项职工安置政策和社会保障措施,做好企业职工安置工作,妥善处置去产能涉及的金融债权债务问题,防止社会不稳定因素的出现和债务风险的发生,确保去产能工作有序推进。
坚持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减轻企业债务负担
21世纪前15年,随着产能的持续扩张,钢铁行业资产负债率逐步提高。据有关机构提供的数据,2002年大中型钢铁企业平均资产负债率超过50%,2001年~2007年多数年份维持在60%以下,2008年突破60%后逐年上升,2015年超过70%,2016年有所下降,2017年3月达近两年来的高点。钢铁行业资产负债率之高,为工业领域其他行业所罕见。2017年7月,全国规模以上工业负债率为55.8%,分行业看,41个大类行业中有8个行业负债率高于60%,其中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负债率最高,达65.87%。2016年大中型钢铁企业吨钢财务费用约为141元。资产负债率过高,导致钢铁企业债务负担不断加重,钢铁行业债务规模扩大过快。在国际经济环境更趋复杂、我国经济下行压力仍然较大的背景下,钢铁企业高负债率不仅加剧了企业生产经营困难,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债务风险上升,是行业转向高质量发展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
2016年以来,钢铁行业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大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市场化、法治化方式去杠杆。截至2017年7月,中钢、宝武集团武钢、马钢、安钢、南钢、酒钢、鞍钢、河钢、山钢、太钢等10家钢铁企业已与金融机构签订了债转股框架协议,总金额约1500亿元,其中,中钢、宝武集团武钢等企业正式实施债转股。采取这些措施后,钢企去杠杆取得了一定效果。截至2017年10月末,钢铁企业资产负债率为68.75%,环比下降0.34个百分点,同比下降0.71个百分点,比2015年最高点71.04%下降2.29个百分点,比2017年初的70.06%下降1.31个百分点,比2017年内最高点下降1.5个百分点。
应当看到,钢铁行业去杠杆取得的效果是初步的,负债率高的问题只是得到一定程度缓解,当前钢铁行业资产负债率仍处于相当高的水平。尤其需要引起重视的是,与其他行业相比,钢铁行业去杠杆难度更大。一是钢铁行业是典型的重资产行业,又面临去产能的紧迫任务,面对的情况更为复杂。二是钢铁行业中国有企业比重较大,不仅肩负着促进经济增长、职工安置、维护稳定等重任,而且要防止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三是钢铁行业资产负债率明显高于其他行业,去杠杆的任务更为艰巨。解决钢铁行业杠杆率高的问题,必须按照《国务院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意见》(国发〔2016〕54号)的部署,结合钢铁行业实际,标本兼治、综合施策。在有序开展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的同时,还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强化自我约束;多措并举,盘活钢铁企业存量资产;推动企业开展债务清理和债务整合;积极发展股权融资,提高直接融资比重;依法依规实施企业破产。
坚持推进企业兼并重组,优化产业组织结构
合理的产业组织结构,是实现我国钢铁产业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的重要条件。近年来,国家在出台的优化产业组织结构相关文件中,把推进钢铁行业企业兼并重组作为重要内容。2010年8月28日印发的《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国发〔2010〕27号)提出,以钢铁、水泥、电解铝等行业为重点,推动优势企业实施强强联合、跨地区兼并重组、境外并购和投资合作,提高产业集中度。2011年12月国务院印发的《工业转型升级规划(2011年~2015年)》(国发〔2011〕47号)提出,钢铁行业前10名钢企的产业集中度由2010年的48.6%提高到2015年的60%。2016年2月印发的《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6号)提出,鼓励有条件的钢铁企业实施跨行业、跨地区、跨所有制减量化兼并重组。国务院有关部门在税收、金融、土地使用、职工安置、行政审批等方面出台了相关配套政策,支持企业兼并重组。
受多种因素的影响,我国钢铁企业兼并重组进展迟缓,产业集中度相当低。2013年,我国粗钢产量排名前10位的钢企产量占全国总产量的比重为39.4%,同比下降6.5个百分点,比2010年下降9.2个百分点;排名前30位的钢企占比为55.1%,同比下降5.9个百分点;排名前50位的钢企占比为65.3%,同比下降4.6个百分点。2015年,钢铁行业粗钢产量排名前10位的钢企产量占全国总产量的34.2%,同比下降2.4个百分点,比2010年下降14.4个百分点。2016年,钢铁行业兼并重组取得积极进展,特别是宝钢、武钢重组成立宝武集团,扭转了我国钢铁行业产业集中度连年下降的局面,排名前10位的钢企粗钢产量占全国总产量的比重上升为35.9%,比2015年提高了1.7个百分点;排名前4位的钢企粗钢产量占比上升为21.7%,提高3.1个百分点。但是,我国钢铁行业产业集中度低的现状尚未得到根本改变,由此产生的低水平重复研发、无序竞争、企业效益不高、对外议价能力弱等问题仍然相当突出,严重制约着钢铁产业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
解决我国钢铁行业产业集中度低的问题,从根本上讲要靠改革。首先,要深入推进国有钢铁企业产权多元化改革,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国有企业兼并重组考核评价体系,引导国有企业在兼并重组中发挥表率作用;加快推进审批制度改革,系统梳理企业兼并重组涉及的审批事项,缩小审批范围,简化审批程序,对市场机制能有效调节的事项,取消相关审批;清理市场分割、地区封锁等限制,促进产权顺畅流转,形成有利于企业兼并重组的体制机制。其次,要改善金融服务,引导商业银行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积极稳妥开展并购贷款业务,推动商业银行对兼并重组企业实行综合授信,改善对企业兼并重组的信贷服务;完善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政策;落实兼并重组企业所得税特殊性税务处理政策,放宽收购股权(资产)占被收购企业全部股权(资产)的比例限制,扩大特殊性税务处理政策适用范围。最后,还要加强产业政策引导,进一步完善企业兼并重组公共服务。
坚持改善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有效供给水平
产品和服务质量是企业的生命,也是实现钢铁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和关键环节。经过长期不懈努力,我国钢铁产品质量总体水平稳步提升,产品品种不断丰富,服务水平不断提高。以百万千瓦级核电用钢、超超临界火电机组用钢、高磁感取向硅钢、第三代高强汽车板、高性能海洋平台用钢等为代表的高端装备用钢实现产业化;质量达国外先进实物质量水平的钢材产品有497项,占全部品种的40%。钢铁行业质量建设取得的这些成就,有力支撑了下游用钢行业和经济社会的发展。但我们也要看到,我国钢铁行业一些品种的稳定性和可靠性仍有待提高,一些中高端产品和服务的有效供给还不足,高端产品国际市场占有率低,缺少享誉国际市场的品牌。
面对加快建设制造强国和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的新需求,产业迈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的新要求,建设质量强国的新任务,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新形势,绿色发展和建设美丽中国的新使命,以及我国钢铁工业在产品质量和服务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我国钢铁工业必须把提高供给质量作为主攻方向,不断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显著增强我国钢铁工业质量优势,鼓励企业发展先进装备制造业用钢,特别是高质量(优特钢)、低成本、绿色化(生态)基础件用钢,形成高性能、功能化、差别化的先进基础材料供给能力;支持企业加强全面质量管理,推广应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追求卓越,提高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质量控制水平,切实提高产品实物质量稳定性、可靠性和耐久性;抓紧制定并修订一批行业急需的现有标准和新产品标准,发挥标准对提高质量的指导和规范作用;严格产品质量执法,严厉查处质量违法行为;加快推进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完善质量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开展质量标杆活动,加强与国际优质产品的质量比对,支持企业瞄准先进标杆实施技术改造;加强钢铁行业品牌建设,推动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提升中国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坚持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战略支撑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也是实现我国钢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决定性因素。“十二五”以来,我国钢铁产业技术水平和装备水平不断提高;高效低成本冶炼技术、新一代控轧控冷技术、一贯制生产管理技术等一批关键共性技术广泛应用,新一代可循环钢铁流程在新建成企业中得到应用;企业主体装备总体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但是,我国钢铁行业仍然存在着研究开发投入不足、自主创新水平不高等突出问题,尚未摆脱消化吸收、模仿创新的老模式。2015年,我国钢铁企业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仅在1%左右,没有达到“十二五”规划提出的“1.5%以上”的目标,远低于发达国家2.5%以上的水平;创新资源配置不合理,产学研用协同创新不足,创新对发展的引领能力不强。种种问题,都严重制约着钢铁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益的提高。
接下来,我们要按照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要求,发挥我国的制度优势,集中力量,瞄准世界科技和钢铁产业发展前沿,强化基础研究,实现前瞻性基础研究、引领性原创成果重大突破;强化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在钢铁领域建设国家级行业创新平台,提高原始创新、自主集成创新能力,进行行业基础和关键共性技术产业化创新;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彻底改变钢铁行业创新载体分散,资金、设备、人才等创新资源配置不合理的问题,发挥我国钢铁产业基础雄厚所蕴藏的巨大创新潜力,建立健全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落实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支持企业增加研发投入;研究通过保险补偿等机制支持新材料首批次应用,鼓励研究开发以基础零部件用钢、高性能海工用钢等为代表的先进钢铁材料;充分利用我国钢铁产业链完整的优势,围绕低能耗冶炼,节能高效轧制,全流程质量检测、预报和诊断,钢铁流程智能控制等技术升级需求,充分整合现有科技资源,突破关键共性技术和前沿引领技术,为实现我国钢铁工业由大到强的历史性跨越提供战略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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