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压地基的一般规定
2023-09-20 08:59 钢结构建筑 陕西钢结构
1、预压地基适用于处理淤泥质土、淤泥、冲填土等饱和和黏性土地基。预压地基处理工艺可以分为堆载预压、真空预压、真空和堆载联合预压。
2、真空预压适用于处理以黏性土为主的软弱地基。当存在粉土、砂土等透水、透气层时,加固区周边应采取确保膜下真空压力满足设计要求的密封措施。对塑性指数大于25且含水量大于85%的淤泥,应通过现场试验确定其适用性。加固土层上覆盖有厚度大于5米以上的回填土或承载力较高的黏性土层时,不能采用真空预压处理。
3、预压地基应预先通过勘察查明土层在水平和竖向方向的分布、层理变化,查明透水层的位置、地下水类型及水源补给情况等。并应通过土工试验确定土层的先期固结压力、孔隙比与固结压力的关系、渗透系数、固结系数、三轴试验抗剪强度指标,通过原位十字板确定土的抗剪强度。
(预压地基的规定)
4、对重要工程,应在现场选择试验区进行预压试验,在预压过程中应进行地基竖向变形、侧向位移、孔隙水压力、地下水位等项目的监测并进行原位十字板剪切试验和室内土工试验。根据试验区获得的监测资料确定加载速率控制指标、推算土的固结系数、固结度及最终竖向变形等,分析地基处理效果,对原设计进行修改,指导整个场区的设计与施工。
5、对堆载预压工程,预压荷载应分级施加,并确保每级荷载下地基的稳定性;对真空预压工程,可以采用一次连续抽真空至最大压力的加载方式。
6、对主要以变形控制设计的钢结构建筑,当地基土经预压所完成的变形量和平均固结度满足设计要求时,才可以卸载。对以地基承载力或抗滑稳定性控制设计的钢结构建筑,当地基经预压后其强度满足钢结构建筑地基承载力稳定性要求时,才可以卸载。
7、当钢结构建筑的荷载超过真空预压的压力,或钢结构建筑对地基变形有严格要求时,可以采用真空和堆载联合预压,其总压力应超过钢结构建筑的竖向荷载。
8、预压地基应考虑预压施工对相邻钢结构建筑、地下管线等产生附加沉降的影响。真空预压地基加固区边线与相邻钢结构建筑、地下管线等的距离不能小于20米,当距离较近时,应对相邻钢结构建筑、地下管线等的距离采取相应保护措施。
9、当受预压时间限制,残余沉降或工程投入使用后的沉降不满足工程要求时,在保证整体稳定条件下可以采取超载预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