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装配式建筑到2025年占新建建筑30%以上
2017-04-05 10:59
西安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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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陕西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大力发展
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发展目标显示,到2020年,全省
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在重点推进地区将达到20%以上,2025年全省范围将达到30%以上。
《意见》指出,要组织开展装配式建筑试点示范。力争到2020年,装配式公共建筑、商品住宅试点示范规模达到200万平方米;装配式农房示范规模达到20万平方米;创建国家级装配式建筑试点示范城市1~2个,省级装配式建筑试点示范城市2~3个。
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项目建设。按照经济、产业、自然条件和绿色建筑发展等情况,我省将各地分为重点推进地区、积极推进地区和鼓励推动地区,对其实施分类指导推动。同时明确建设进度,要求加强土地、技术、产业、资金、物流等要素保障,提高实物工作量。2017年6月30日起,新建保障性住房项目和财政资金、国有企业全额投资的房建工程应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
《意见》明确,将从产业、财政、土地、金融、税费、科技等方面大力支持装配式建筑发展。例如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装配式建筑的商品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可上浮20%;装配式建筑项目
施工企业的质量保证金按照以合同总价扣除预制构件总价作为基数乘以2%费率计取缴纳;将装配式建筑项目列为
设计、
施工和监理等企业诚信评价的重要内容并明确分值,将信用评价结果与招投标、评奖评先、工程担保等挂钩,给予优良企业优先承担工程项目、参与“长安杯”等工程奖项评选等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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