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结构住宅外围护系统的材料与部品的规定
2022-06-17 09:52 钢结构住宅 陕西钢结构
1、钢结构住宅外墙围护系统的外墙板应综合建筑防火、防水、保温、隔声、抗震、抗风、耐候、美观的要求,选用部品体系配套成熟的轻质墙板或集成墙板等部品。
2、钢结构住宅外围护系统的钢骨架及钢制组件、连接件可以采用热浸镀锌或其他防腐措施。
3、钢结构住宅外围护系统的材料与部品的放射性核素限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6566的规定;室内侧材料与部品的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的规定。
(材料与部品的规定)
4、钢结构住宅外墙围护系统的材料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墙体材料应用统一技术规范》GB50574的规定。
5、钢结构住宅外门窗玻璃组件的性能应符合行业现行标准《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的规定。
6、钢结构住宅外门窗的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筑幕墙、门窗通用技术条件》GB/T31433的规定;设计文件应注明外门窗抗风压、气密、水密、保温、空气声隔声等性能的要求,且应注明门窗材料、颜色、玻璃品种及开启方式等要求。
7、钢结构住宅外围护系统的防水、涂装、防裂等材料应符合以下规定:
(1)、外墙围护系统的材料性能应符合行业现行标准《建筑外墙防水工程技术规程》JGJ/T235的规定,并应注明防水透气、耐老化、防开裂等技术参数要求。
(2)、屋面围护系统的材料应根据钢结构住宅的重要程度、屋面防水等级选用,防水材料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345的规定。
(3)、坡屋面材料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坡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693的规定。
(4)、种植屋面材料性能应符合行业现行标准《种植屋面工程技术规程》JGJ155的规定。
8、建筑密封胶应根据基材界面材料和使用要求选用,其伸长率、压缩率、拉伸模量、相容性、耐污染性、耐久性应满足外围护系统的使用要求,并应符合以下规定:
(1)、硅酮密封胶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硅酮和改性硅酮建筑密封胶》GB/T14683和《建筑用硅酮结构密封胶》GB16776的规定。
(2)、聚氨酯密封胶性能应符合行业现行标准《聚氨酯建筑密封胶》JC/T482的规定。
(3)、聚硫密封胶性能应符合行业现行标准《聚硫建筑密封胶》JC/T483的规定。
(4)、接缝密封胶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筑密封胶分级和要求》GB/T22083的规定。
9、保温材料、防火封堵材料和防火隔离带材料的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建筑钢结构防火技术规范》GB51249的规定。
10、保温材料的厚度、导热系数和蓄热系数应满足钢结构住宅所在地现行节能标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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