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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结构制作原材料的一般规定

2022-06-15 09:55 钢结构工程 陕西钢结构

  1、钢材抽样复验需要按照国家现行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执行。

  2、钢材需要按种类、材质、炉批号、规格等分类平整堆放,并作好标记,堆放场地需要有排水设施。

制作原材料的规定
制作原材料的规定

  3、焊接材料需要按国家现行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的要求进行检查验收;当采用其它焊接材料替代设计选用的材料时,必须经原设计单位同意。

  4、焊条和焊丝等焊接材料需要根据材质、种类、规格分类堆放在干燥的焊材储藏室。焊条不能有锈烛、破损、脏物;焊丝不能有锈蚀、油污;焊条需要按焊条产品说明书要求烘干。低氢型焊条烘干温度应为350℃至380℃,保温时间应为1.5小时至2小时,烘干后需要缓冷放置于10℃至120℃保温箱中存放、待用,领用时需要置于保温筒中。烘干后的低氢型焊条在大气中放置时间超过4小时需要重新烘干,焊条重复烘干次数不能超过2次。受潮的焊条不能使用。气体保护焊用的焊丝盘卷需要按焊接工艺规定领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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