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结构厂房围护结构系统的鉴定评级
2021-11-03 10:49 钢结构厂房 陕西钢结构
一、使用功能
使用功能项目包括屋面系统、墙体及门窗、地下防水和防护设施四个子项。使用功能各子项可按表4-28评定等级。
钢结构厂房围护结构系统使用功能项目评定等级,可根据各子项对钢结构厂房使用寿命和生产的影响程度确定出一个或数个主要子项,其余为次要子项。应取主要子项中最低等级作为钢结构厂房的评定等级。
二、承重结构
钢结构厂房围护结构系统中的承重结构或构件项目的评定等级,应根据其结构类别,参照混凝土结构或砌体结构子项的评定方法,从承载能力、构造和连接、裂缝和变形四个子项方面来评定等级,详见《工业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J144。
三、组合项目
钢结构厂房围护结构系统组合项目的评定等级,应按使用功能和承重结构项目中的较低等级确定。对只有局部地下防水或防护设施的钢结构厂房,围护结构系统的项目评定等级,可根据其重要程度进行综合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