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常用牌号钢材抽样复验检验批的规定
2021-01-14 09:22 钢结构工程 陕西钢结构
当设计文件无特殊要求时,钢结构工程中常用牌号钢材的抽样复验检验批可以按下列规定执行:
1、牌号为Q235、Q345且板厚小于40mm的钢材,需要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牌号、同一质量等级的钢材组成检验批,每批重量不能大于150t;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牌号的钢材供货重量超过600t且全部复验合格时,每批的组批重量可扩大至400t。
2、牌号为Q235、Q345且板厚大于或等于40mm的钢材,需要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牌号、同一质量等级的钢材组成检验批,每批重量不能大于60t;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牌号的钢材供货重量超过600t且全部复验合格时,每批的组批重量可扩大至400t。
3、牌号为Q390的钢材,需要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质量等级的钢材组成检验批,每批重量不能大于60t;同一生产厂家的钢材供货重量超过600t且全部复验合格时,每批的组批重量可扩大至300t。
4、牌号为Q235GJ、Q345GJ、Q390GJ的钢板,需要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牌号、同一质量等级的钢材组成检验批,每批重量不给大于60t;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牌号的钢材供货重量超过600t且全部复验合格时,每批的组批重量可扩大至300t。
5、牌号为Q420、Q460、Q420GJ、Q460GJ 的钢材,每个检验批需要由同一牌号、同一质量等级、同一炉号、同一厚度、同一交货状态的钢材组成,每批重量不能大于60t。
6、有厚度方向要求的钢板,宜附加逐张超声波无损探伤复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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