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的基本规定
2020-09-23 09:42 钢结构工程 陕西钢结构
1、钢结构工程施工单位需要具备相应的钢结构工程施工资质,施工现场质量管理需要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质量管理体系、质量控制及检验制度,施工现场需要有经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等技术文件。
2、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必须采用经计量检定、校准合格的计量器具。
3、钢结构工程需要按下列规定进行施工质量控制:
(1)、采用的原材料及成品需要进场验收。凡涉及安全、功能的原材料及成品需要按《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进行复验,并需要经监理工程师见证取样、送样。
(2)、各工序需要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需要进行检查。
(3)、相关各专业工种之间,需要进行交接检验,并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
4、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需要在施工单位自检基础上,按照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进行。钢结构分部(子分部)工程中分项工程划分需要按照国家现行标准(建筑分项工程施工质量收编一标准》的规定执行。钢结构分项工程需要有一个或若干检验批组成,各分项工程的检验批需要按照《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进行划分。
5、当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不符合相关规程要求时,需要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经返工重做或更换构(配)件的检验批,需要重新进行验收。
(2)、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
(3)、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予以验收。
(4)、经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项、分部工程,虽然改变外形尺寸,但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可按处理技术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
6、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钢结构分部工程,严禁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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