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发文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10年左右使装配
2016-10-09 15:13
中国钢结构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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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要以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三大城市群为重点推进地区,常住人口超过300万的其他城市为积极推进地区,其余城市为鼓励推进地区,因地制宜发展装配式混凝土结构、
钢结构和现代木结构等装配式建筑。力争用10年左右的时间,使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
《意见》指出,装配式建筑是用预制部品部件在工地装配而成的建筑。发展装配式建筑是建造方式的重大变革,是推进建筑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有利于节约资源能源、减少
施工污染、提升劳动生产效率和质量安全水平,有利于促进建筑业与信息化工业化深度融合、培育新产业新动能、推动化解过剩产能。要按照适用、经济、安全、绿色、美观的要求,坚持市场主导、政府推动,坚持分区推进、逐步推广,坚持顶层
设计、协调发展,推动建造方式创新,不断提高装配式建筑在新建建筑中的比例。
《意见》确定了八项重点任务。一是健全
标准规范体系。加快编制装配式建筑国家
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逐步建立完善覆盖设计、生产、施工和使用维护全过程的装配式建筑标准规范体系。二是创新装配式建筑设计。统筹建筑结构、机电设备、部品部件、装配施工、装饰装修,推行装配式建筑一体化集成设计。积极应用建筑信息模型技术,提高建筑领域各专业协同设计能力。三是优化部品部件生产。引导建筑行业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合理布局,提高产业聚集度,培育一批技术先进、专业配套、
管理规范的骨干企业和生产基地。四是提升装配施工水平。引导企业研发应用与装配式施工相适应的技术、设备和机具,提高部品部件的装配施工连接质量和建筑安全性能。五是推进建筑全装修。实行装配式建筑装饰装修与主体结构、机电设备协同施工。积极推广标准化、集成化、模块化的装修模式,提高装配化装修水平。六是推广绿色建材。提高绿色建材在装配式建筑中的应用比例,推广应用高性能节能门窗,强制淘汰不符合节能环保要求、质量性能差的建筑
材料。七是推行工程总承包。装配式建筑原则上应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支持大型设计、施工和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向工程总承包企业转型。八是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完善装配式建筑工程质量安全
管理制度,健全质量安全责任体系,落实各方主体质量安全责任。建立全过程质量追溯制度。
《意见》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加大
政策支持,做好宣传引导。要结合实际
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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