焊接引弧与熄弧的一般规定
2021-03-16 09:02 陕西钢结构 钢结构公司
1、焊接引弧时,需要在焊接启动后,且必须使电弧充分引燃。启动时焊接电压需要比正常焊接时的电压稍髙2—4V。
2、严禁在焊缝区以外的母材上打火引弧。在坡口内引弧的局部面积应熔焊一次,且不能留下弧坑。
3、对接和T形接头的焊缝,引弧和熄弧需要在焊件两端的引入板和引出板开始和终止。当采用包角焊时,注意不能在焊缝转角处引弧和熄弧。
4、引熄处不能产生熔合不良和夹渣,熄弧处和焊缝终端为了防止裂纹应充分填满坑口。
5、收弧时可以逐步减少焊接电流和电压,并投入少量焊剂,断续通电2—3次。断电时可以送入适量的焊丝,以补充熔池金属凝固收缩时所需的金属,防止发生收缩裂纹。
6、施焊中,因换焊条后的重新引弧,均需要在起焊点前面15—20毫米处焊缝内的基本金属上引燃电弧,然后将电弧拉长,带回起焊点,稍停片刻,作预热动作后,再压短电弧,把熔池熔透并填满到所需要的厚度,再把焊条继续向前移动。
7、用堆焊法修补重要工件时,不允许在焊件上引弧,需要在堆焊处旁边放置一小块铁板作引弧用,称为引弧板引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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