铸钢结构设计的基本规定
2019-11-18 09:33 西安钢结构 华邦建设
1、铸钢结构设计应在分析经济性和技术可行性的基础上,应优化地选择合理的结构体系、构件类另、节点形式、连接构造、材料、加工工艺、防火和防腐蚀要求。
2、铸钢结构设计应采用以概率理论为基础的极限状态设计法,应用分项系数设计表达式进行计算。
3、铸钢结构设计的重要性系数应根据结构的安全等级、设计使用年限确定对于局部采用的铸钢结构件和节点,其重要性系数不应小于主体结构的重要性系数。
4、铸钢结构设计应满足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的要求。
5、接承受不包括反复动力荷载的动力荷载和间接承受动力荷载以及低温环境下工作的铸钢结构,焊接时宜采用低焊条。
6、设计文件中,除应注明设计使用年限、铸钢牌号、连接材料的型号或钢号,以及铸钢力学性能、化成分的附加保证项目外,尚应注明铸钢结构焊接质要求。
7、铸钢件的构造应符合结构计算,传力可靠,减小应力集中程度 当构件在节点偏心相交时,应考虑附加弯矩 的影响。
8、构造复杂的铸钢件承载力应通过有限元分析确定,宜通过试验验证。
9、铸钢件应进行正火或调质热处理,在铸造过程中应控制浇注温度和速度,铸造工艺应保证铸钢件内部组织致密、均匀。
10、焊接施前,施工单位应以合格的焊接工艺评定结果为依据编制焊接工艺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