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结构检测与鉴定的一般规定
2020-11-19 09:03 钢结构建筑 华邦建设
1、钢结构检测与鉴定分为既有钢结构可靠性检测与鉴定和在建钢结构建筑施工质量检测与鉴定。
2、既有钢结构可靠性检测与鉴定是指对既有钢结构安全性、适用性和耐久性的检测与鉴定,同时包括对抗震性能的检测与鉴定。
3、检测与鉴定对象可以是整个建筑物的钢结构部分,也可以是结构功能相对独立的钢结构部分。钢结构检测与鉴定需要包括材料、构件、连接与节点、结构系统等方面,对有特殊要求的钢结构还需要进行专项检测。
4、检测与鉴定需要明确建筑物的目标使用期。目标使用期可由业主或委托方根据建筑物的使用要求提出,并由检测人员按照建筑物已使用年限、历史、现状结合未来使用要求综合分析后确定。
5、钢结构检测需要根据规程的要求和钢结构鉴定的需要,合理确定检测方案。
6、钢结构检测与鉴定报告需要包括结构、构件和节点的缺陷、损伤状况的检测结果及其安全性、适用性、耐久性及抗震性能的鉴定结论,并需要提出使用维护、加固、修复、改造或拆除等建议。
7、对于重要和大型公共钢结构建筑,必要时可以进行结构动力测试或提出结构安全性监测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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